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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南出台“椰岛友谊奖”评选办法 表彰杰出贡献外国专家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月30日消息(记者 陈婧)近日,海南省科技厅发布《海南省“椰岛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表彰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这一奖项的设立旨在进一步发挥外国专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海南的发展。
根据《办法》,参与评选的外国专家应在海南工作满两年或与海南开展友好合作交流两年以上,对我国友好,为海南省科技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与海南省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二)积极向海南传播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三)为海南省重大项目的建设、投产、运营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四)为海南培养人才,捐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科学教育、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航空航天、热带农业、深海创新、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海南省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使企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六)在促进海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引进,加强国际人才交流或者中外旅游文化交流,传播海南声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根据《办法》,“椰岛友谊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获得该奖项的外国专家将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服务保障,包括奖章或奖杯、荣誉证书等。此外,他们还将享受到海南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的待遇和服务保障,涵盖停居留便利、工作和生活服务等多个方面。
据悉,评选“海岛友谊奖”,是对外国专家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将进一步调动外国专家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外国专家“国际友谊桥梁”作用。(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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